“阿瑾,这个都湿了啊,不能吃了。”阿狸吓得连忙走过去阻止他。
面对她的阻拦,歌舒瑾几个转身躲避之间已经把两个肉包子都吞了下去,水红的嘴角还流着油,显得十分滑稽。
阿狸其实不知道,歌舒瑾对肉包子,尤其是阿狸的肉包子有着很强的执念。
他第一次见到阿狸,是在阿狸十三岁的时候。
那时,她在和昙醒之私奔的路上,由于吃的不好,又每日担惊受怕,阿狸的身子一直长不开,即便十三岁,看起来还像是个小孩子,瘦瘦的,拖着一条瘸腿,小脸苍白,一阵风都能把她吹飞似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小女孩,为了自己喜欢人,可以像个小老虎一样猛扑上去咬掉恶人的耳朵。
那日在紫光殿,他发现她便是那个因为肉包子咬人耳朵的小乞丐,莫名其妙的……他竟然又有了作为男人的感觉。
他喜欢她,很早很早起就心动了。
浓烈得要把他灼烧的情感,原来从来都不是恨。
还好,现在知道还不晚。
他们还可以重新开始。
五日后,荆州刺史大婚。
新娘子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被刺史从城门口一路抱到府邸门口,这一段并不近的路,在众人的围观之下,更是走了将近一个时辰。
这么远的路,歌舒瑾一刻都没有将他的新娘放下,百姓们一边感叹刺史大人臂力过人,一边又很为左凉蝉不值。
93 破镜(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