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是英文书稿,宋眉山的英语水平好像不太行,吴磊还给她指导了一下,“这里就是医生建议,这里是家属反馈。”
护士说了很多,她说:“我们有建议过陆先生转院,因为他的情况时而恶化,但家属不配合,既不配合转院,也不配合我们医院提出的治疗方案。到了后来,我调去别的科室,不再经常见到陆先生,后来听说陆先生的家人给他请了别的看护,我便不再关注他。”
访问者问该护士,“后来请的看护是谁,是不是韩国人?”
护士回答:“是的,但她英语说得不错,可以与我们交流。”
档案差不多三十六张纸,里头有一些医院内部留存的病历,并不是展现给家属的病历,是存放在医院病案室的病历。
吴磊说:“这个病历本不能拿出来,我们说要申请保险理赔,他们才许可复印了其中一部分。”
病历内容非常详细,医生建议也很明确,包括家属态度,医院也做出了详细名列。末了,档案最后一张,有该护士的申明,她说自己所述全部属实,可以上法庭作证。
吴磊道:“怎么样,你要上法庭吗?”
“哼,”宋眉山摇头,“告不了。”
“为什么?”
宋眉山指着病历中陆家责任人的签名,女人纤细的指尖点在上面,“吴磊,你看,签名的是谁,陆长宁。陆长宁,陆长安,陆长宁是陆长安的妹妹,亲妹妹!”
吴磊不做声了。
136.《醒觉》(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