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的上大棒,小的上金元,好一个杜鲁门外交主义。
在给林觅雅和宋眉山的更衣室里,林觅雅放下包,将盛老太太给的那对镯子拿出来,说:“瞧这冰种水头,还带着祖母绿,不便宜。”
“嗯,”宋眉山兴趣平平。
林觅雅逗她笑,“我把镯子给你啊,早生贵子呀,宋妹妹。”
宋眉山摇头,“我不要,盛家给你的,你拿着吧。”
林觅雅搬张凳子在宋眉山身边坐了,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收啊,名不正言不顺。”
“那我也名不正,言不顺啊。”宋眉山拍拍林觅雅的手,“拿着吧,最好晚上就戴在手上,老一辈的都喜欢这样。”
“那我晚上先戴着,明天还给陆先生好吗?”林觅雅翻行李,“我的天啊,好巧,我妈妈做了件旗袍,她说手臂太紧了,托人给我带过来,天呐,想不到我这辈子竟然还有穿上旗袍的一天。”
“嗯,我帮你。”
宋眉山帮林觅雅穿了旗袍,旗袍是棉布制的,竖条纹,很有些民国旧影,林觅雅高挑白细,穿起这种旗袍来竟然很有风采。
宋眉山帮她把两只手镯都套上,“哎呀,这下好了,活脱脱雨巷里走出来的丁香啊,你看那丁香一样的姑娘,徘徊在,徘徊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
“那你呢?”
宋眉山低头,摸自己肚子,“我穿不了旗袍了,腰粗,腿肿,鼻子也肿。”
“诶诶诶,我
51.《犹记青衫配粉纱》(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