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肥瘦兼有,蘸肉汁而食,量大者,能至一斤。因而,一席吃三四盘肉的都算是胃口小的了,胃口大的,可吃五六盘肉。当天,到英翰府上吃肉的约有一百五六十人,英翰先是准备了十头猪,但很快就发现分量不够,又赶紧派人到京城专做白肉的沙锅居,又买了十头已做好的整猪,这才足以应付。
有风俗如此,不吃肉便是不给主人面子。而且,请客吃肉的主人,又是有名狂暴粗野的豫亲王多铎。他要是发起雷霆震怒,说不定把自己军前正法了也是可能的。可是,眼下这些白乎乎、油腻腻的大肉块子,却着实难以下咽。
“想是饮食习惯不同了。这倒也不碍事。奴才这里有给王爷随时预备着的吃肉作料。南中的辣椒、还有用香油、酱油、豆豉等物九蒸九炼而成的料包,若是与这滚热的肉汁配在一处,保证吃到嘴里鲜美得很!这点肉,怕不够各位将军吃的!若是王爷敬酒到了列位将军这里,看各位吃得如此酣畅,不住的叫人添肉,王爷心里说不得多高兴呢!”
说着话,那戈什哈从腰间荷包里掏出了辣椒包和用香油、酱油、豆豉等物浸泡、加工后晒干了的高丽纸,在几位总兵副将面前摆弄抖动着,不时的用眼睛余光示意,在王座上的多铎,已经走了下,开始各处狂笑着同八旗将领们喝酒,不时的往那些奴才们嘴里塞肉了。
“有劳!有劳!”这些将领们能够混到今天这个位置上,哪个不是眉眼通透的人物?见这个戈什哈前这么一番做作,个个心里都如同明镜一般。纷纷伸出手去
第六百六十六章 吃肉(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