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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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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军制改革
我这个做主公的。”

    “多谢主公!”

    几句客套话说完,营务处的会办,当初被陈天华推荐上的黄五启取出一份文书开始大声宣讲。与方才屋子里的大声喧嚣不同,眼下屋子里只有黄五启的诵读之声,别的便是一干声息也无。

    今天要讨论的主题,便是南中军整编和新的军制问题。

    南中军采取的兵役制度有些像卫所制度,便是辖区内所有的壮丁,也就是十六岁以上男子,只要身体健康没有疾病和残疾的,都有接受军事训练和服兵役的义务。与卫所制度不同的是,南中军的壮丁在服役期间是享受军饷和一系列福利待遇的。

    大量的壮丁在农闲时节接受训练,不仅接受训练,南中军将他们的铠甲刀枪下发给个人保管使用,作为平日里的自卫武器。到了有事时,按照一甲一兵的标准进行动员,也就是在拥有户籍的人中间实行十丁抽一的政策。

    这也就是为何李沛霖说一旦有事,百万雄师旦夕可备的原因。

    而原有的军制中,四大营(近卫、麒麟、凤凰、玄武)最初都是编制了八个营,分为前后左右中、突击、选锋、炮营,之后随着人马的增加,各营分别又有了新前营、新后营等诸多新营和前副营、中副营等编制。

    每个营按照甲、队、哨、营设立营伍,一甲十二人,甲长和从甲长。十名士兵。一队四甲,六十人,含队官,护卫、旗鼓、伙夫之类。然后一哨五队,三百六十人。一个营五哨,另有营部直属炮队,大约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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