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侦查,更爱打宝。做什么领主只是满足一下欺负人的恶趣味而已,只有冒险打宝才是我的最爱。比如弄死几个小僵尸,收获一枚或者两枚金币,这种收获的感觉比做什么领主要感觉爽多了,打倒僵尸,收获金币,这个我做了八年的事情丝毫不会让我觉得无趣和厌烦,谁让僵尸那么好欺负,又比其他怪物带金币的几率大,虽然僵尸很臭肉又不能吃,但是有金币,这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金币,我就觉得僵尸是所有怪物里面最可爱的提款机。前面那个僵尸妹子,说的就是你,看你还没变质,身体保存完好,不如跟我一起玩个羞羞的小游戏吧。
“呃~”僵尸妹子。
卖萌是吧,我看好你。嗯,这妹子个子够高,身材也是极好的,看上去约莫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像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如果不是身上的衣服太脏,我估摸着这妹子其实也是很漂亮的。不管怎么样,这种极品的僵尸妹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必须要留下来好好玩一玩。喂,死鸟,你做什么?那个僵尸妹子是我的你造不造?敢搞僵尸妹子我就弄死你。
“光之诱惑!”我。
“呃~”僵尸妹子呆了呆。
“光之诱惑!”我。
“呃~”僵尸妹子继续发呆。
为了收掉僵尸妹子,我决定拼了。这么低级的本能驱动,我不相信强大的光之诱惑暗示不住僵尸妹子做个好僵尸。事实证明多多试验是有用的,耗费了整整六个小时,我用了接近六十个光之诱惑,终于把僵尸妹子收服成功,
第九十五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