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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DJ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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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三十三章 卖拐的和被忽悠瘸的
抗议,这是米国宪法赋予你们的权力,但是,你们没有申请游行资格,先生,我不得不遗憾地表示,这是非法的……”

    什么?我顿时愣了,游行还要申请?

    马丹,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我以前在头条上看到的都是黑鬼们动不动上街游行呢?

    我左右看了看,这时候人群中一阵嘀咕:小飞,小飞学过法律……得了吧,还得是我们榕城的林方晟,大律师来着……

    没一忽儿,人群中被出一个人来,路灯下这人满头大汗,跟我说了几句话,总结起来其实就一句话,游行的确是需要申请的,不申请的就不合法。

    我有点不服气,忍不住问他,那,那些黑鬼动不动因为什么两劳三劳的劳改犯黑鬼被警察打死而纠集几十万上街游行……

    挤出来的男人伸手擦着头上的汗,“大佬,米国有三千多万黑人,咱们华人只有大约三百万……”

    哦!我秒懂了,谁人多谁声音大谁就牛逼呗!

    “而且。”挤出来的男人继续说道:“咱们华人在这边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基本都算是小有身家的,在米国咱们华人的拥房率仅次于白人,是所有族裔中最高的……”

    有土斯有财,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拥房率吧!华人有钱有房子,自然不大肯随便出来闹事,至于黑鬼,三分之二的人都有犯罪记录,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种人闹事不是很正常么!

    从某个角度来看的话,黑鬼们先天就革命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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