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亲亲尊尊”的原则已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原则所取代。在量功录入时坚持以”功”为主要标准,是”见功而行赏,因能而授官”。在新的军功爵制下,即使贵如赵国的长安君,”人主之子也,骨肉之亲也”,也要再立新功。”犹不能恃无功之尊,无劳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
由于军功爵在原则上排斥血缘宗法关系,所以赏赐的范围远较以前扩大了,不再局限于少数奴隶主贵族,所有参战的将吏、士卒,只要立有军功,都在赏功酬劳之列。军功爵制的爵秩也由原的”卿、大夫、士”等少数级制扩大到自”公士、上造”直到”关内侯”、”彻侯”等二十余级。如果说春秋以前的爵禄制度是一种贵族制度,那么战国时的军功爵制则为庶民入仕提供了方便条件。《盐铁论新的军功爵制造就了一批爵禄及身而止,不再传给子孙的新官僚和一批军功地主,所以它不但是新的封建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又是新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战国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著名将、相,大多已不是出身于旧贵族,而是出身于微贱者了。如著名军事家孙膑是刑徒,吴起是游仕;名将白起、王翦是平民,赵奢是田部吏;名相蔺相如是宦者舍人,李斯是郡小吏。其他如苏秦、张仪、陈轸、范雎、蔡泽等,不是鄙人,就是贫人,从而开了秦汉以后的”布衣将相之局”。
这种制度自秦国后就一直延续了下,如唐朝是诸将三日巡本部吏士营幕,阅其食饮粗精,均劳逸,恤疾苦,视医药。
时回首月中看(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