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为清河县。小说中虽明确说明西门庆所住地址为“大宋国山东清河县牌坊”,但是明朝时,东平府并非“一府两县”的格局,由此认为小说所写故事的发生地即山东清河县的观点不严密,如小说第四十八回中写道:“(东平府)调委阳谷县丞狄斯彬,沿河查访苗天秀尸体下落”,“巡访到清河县城西河边”,由此得出两县治的具体方位是:清河在东,阳谷在西,两县中间有界河。
在明朝,在可查证的“一府两县”的府城中,两县治呈东西向排列于府治两侧,并以河为界,只有绍兴一府。
通过对小说文本与明朝史实的研究,潘承玉提出颠覆金学界传统论断的新观点:《金瓶梅》中所描写的地理原型非山东清河县,而是浙江绍兴市。
至此,小说中妇女唯一发型为“杭州簪”,向西门庆借银子的“杭州刘学官”又称“前边刘学官”等等,与小说第七十四回,薛姑子宣卷讲到:“这赵郎见词不能依随,一日作别起身,往山东买猪去”,与第九十四回,媒婆薛嫂听人说:“我那边下着一个山东卖棉花客人。”与小说地理原型为绍兴在逻辑上完全吻合。因为,只有是绍兴主人才会对朋友说我这边有个山东客人,山东主人没必要故意称对方客人是山东客人,只有在江南杭州附近满足“一府两县”格局的绍兴,才会称“杭州刘学官”为“前边刘学官”。
既是绍兴人,又集画家、戏剧家和幕客为一体,明朝时哪位绍兴人士最有可能是《金瓶梅》的作者呢?后经过几个汉学家好生推测,
1497章:纵称书生也枉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