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他们除起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明末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
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
这种弊端到朱棣时,才得以改善,朱棣为了寻找建文帝派遣郑和下西洋,虽说目的有些不可思议,但郑和下西洋的壮举,无疑是对海禁大有好处,尤其是郑和下西洋,除了寻找建文帝外,还做了不少官方贸易,在双方官方主持下与当地商人进行交易,是明朝扩大海外贸易的重要途径。郑和船队除了装载赏赐用的礼品外,还有中国的货物,如铜钱、丝绸、瓷器、铁器等。这种贸易可以用明代铜钱买卖,多数以货易货。最有影响的是击掌定价法。在印度古里国,中国船队到达后,由当地的代理人负责交易事宜,将货物带到交易场所,双方在官员主持下当面议价定价,一旦定下,决不反悔。双方互相击掌表示成交。这种友好的贸易方式,在当地传为美谈。郑和下西洋期间,尤其是后几次下西洋贸易规
1382章:入海从盗,啸集亡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