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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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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章:取舍之间
复古郡县”的请求,便将之改名“交趾”,依照明朝中国的行政区划模式,设置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接着,明廷在交址设十五府、三十六州、一百八十多个县,以及五个直隶布政司的州,分辖二十九县,在要地则设十一卫、三所,一市舶司。

    为了更好的治理安南,明成祖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先是交址人口,采取与中国相同的黄册制度办理。官府把交址人丁的姓名、年龄和籍贯,记载到簿册,并按这些资料,制成证件,由人丁持有,以备官府查核。若发现某人的证件与簿册所载不符,便须抓去当兵。

    明人官府的薄册,会登记交址境内每一里(在乡村,则设立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十户为一甲,里有里长,甲有甲首)、一坊(城市)及一厢(城郊)的所有丁数及田数。孤寡残疾者则另用称为“畸零”的簿册登记。这些簿册又会在卷首绘画地图。簿册编制完毕后,即抄成一式四份,一份黄色封面的交到中央户部,其余三份封面为青色,交给交址承宣布政使司及各府、县保存。每十年更新田丁的数目,这样保证了安南的人口数目,便于收取赋税。

    第二点是在赋税经济上,因为安南偏于南方,又是刚刚臣服,所以在统治之初,朝廷对交趾采行多项税务及赋役制度。负责征收的官员,在府州县有税课司、河泊所副使等,另外有本场局使副等名目,永乐十二年,明廷规定交址每亩田征粟五升,植桑沙每亩征丝一两,每一斤丝征绢一匹。明政府又设盐税,交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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