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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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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章:江山社稷
为名结成同党,为此实行了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封密起,誊录就是将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又称“弥封”或“封弥”。到宋仁宗时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种方法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变,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朱元璋建立大明后除了以八股取士外,对宋代的科举多有沿袭与发展,其中对科举考官多有要求,科举考试的主考官称作“主司”、“主考”、“主文”、“有司”等,负责科举考试的命题、阅卷和确定录取名单,是科举公正取士的关键人物,一般由进士出身的高级官员担任,这是历代都遵循的惯例。

    唐代科举考试最初是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但在开元二十四年(改为礼部侍郎担任。与唐代主考官是一个专门职位不同,宋代以后主考官逐渐改为临时派遣,朱元璋沿用了这一制度,不但科举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这样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都无从辨认,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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