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知古是汉人,而且久居中原,大乾皇帝四时捺钵,对他而言可能不适应,于是就让他在永兴府专门处理海东与汉人州县的日常事物,还给了他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让他负责制定礼乐制度和负责财政事物。
康知古到任之后,首先就是将大乾的税制统一,采取依照土地多寡征税,不分本地人还是外来人,只要在一个地方有资产,就算这个地方人,要缴纳赋税,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先“定税计钱”,再“折钱纳物”;按田亩数量征收地税,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不得超过六月,秋税不得超过十一月,商人则所在州县依照其收入的一定比例征税。
这是原来大雍实行的税法,康知古带到了大乾,同时规定只能收取规定的税收,其余苛捐杂税一律取消,盐铁由国家专卖。同时设立各路的盐铁司,转运使司,负责收取税收之后上交中央,而这盐铁司与转运使司,康知古作出改革,与镇抚使司分开,各路盐铁使与转运使管辖地盘与镇抚使司不同,无隶属关系,这样税收就集中于朝廷,而地方收入则是按照比例,由当地所属的财政部门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