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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霸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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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明法(上)
讨论,齐国的对外军事方针已经制定,齐国内部的军事改革也提上日程。齐国内部的国家制度也被制定,三国五鄙,四民分业已经在众人的探讨里成为共识,现在讨论的便是如何将这些制度推行于国中而不使国人生乱。

    毕竟无论迁移四民,编为什伍都是会让百姓改变他们过去的生活习惯,引起他们时抱怨。而一贯主张顺应民意的管仲在这个问题上却很坚持,认为这是变法的重要手段,为了达成目标不惜以威来治民。那么如何才能在显示出官府的威的情况下不使民生怨呢?

    管仲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给出的答案便是“法”。法就是指法律和法令。法字左为水,意指执法要像水一样公平,右为廌和去,獬豸能辨忠奸,触不直,现在远去了,便意味着公平和公正到来了。

    管仲在历史上被尊为法家之祖不是因为他制定了什么法典,他只是在旧的法典上修修补补,连个成文法都没定下来。但是他的所做所为和勇于变革的精神却成为了后世法家变法的重要依据,而被分世的人们尊为法家先圣。

    但世人皆知,虽然中国很早就有了刑罚,像夏存《禹刑》,商有《汤刑》,已经出现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到了周朝在吸取前朝法律的基础上制《九刑》,增加了流、赎、鞭、扑等四种刑罚。在周穆王又命吕公作《吕刑》,规定贵族可以用铜来赎罪,里面已经有了刑事的政策和原则,诉讼制度和法官责任等内容,据说已经有了三千多条条文,很是严密了。

    这些刑罚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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