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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与剑之最后的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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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法蒂玛二
林里藏着的那笔钱,多买一个人的命。”彻辰看着皮德罗,坚定地说道。

    于是,叔侄二人互道了声“上帝保佑”,便在巷子里面分了手。

    皮德罗要彻辰去的那家酒馆就在巷子的拐角。酒馆的大门上挂着块锈的发绿的招牌,上面写着“金色阳光”。显然,这就是这家酒馆的名字。

    彻辰刚走近酒馆的大门,便看到了酒馆的公示墙上贴着画有自己和叔叔画像的悬赏令。这悬赏令上盖了安祖莫夫家族的徽章,并用红笔清晰地标注了自己和叔叔的悬赏价格:一人五十泰勒。

    虽然酒馆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可彻辰站在悬赏令下面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那画像上的人的脸的轮廓虽然和自己相近,可五官却和彻辰大相径庭。

    彻辰将马栓在了门外的驻马桩上,便进了酒馆。他故意没去热闹的桌子旁边,而是选择了一张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然后要了一杯啤酒。

    和埃弗里希住的那家旅馆相比,这家酒店无疑是脏乱差的代名词。事实上,金色阳光酒店的定位就是这样的——它是为斯摩棱斯克的中下层居民服务。

    在这里,随处都可见裸着一条胳膊的哥萨克、穷的只剩下家徽的小贵族、劳作了一天的工匠们和不时穿梭其间的妓女。

    这些个妓女都是识人辨人的行家里手。只需要一眼,她们就能分辨出一个人兜里有没有钱、愿不愿意为自己花钱。然后她们就会去迎合献媚那些有钱也愿意花钱的主顾,直到榨干他们最后一个子儿。


第七十七章法蒂玛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