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知为何,我有一股想笑出来的冲动,这个下咒人明明想害别人,到头来却被别人一点一点地耗死了,这也许就是书中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吧。
“为了解除诅咒,商人付出了连续两年发簪刺手的代价,虽然他依旧活蹦乱跳的,但那应该是疼的,而不是乐的。”最后柳青青这样总结到。
上面的例子表明了很重要的一点,即想解除或者抢先完成诅咒,必须清楚了解整个诅咒的每一个咒文,才能给出合适的应对方案。
从另一方面讲,为了防止自己下的诅咒被人提前完成,一些咒文师会将自己的诅咒分解成若干相互关联照应的小诅咒,来给解咒人增加难度,让他们不能轻易破解完整的咒文,从而阻止解咒行为的发生。
后世还有一些手法比较高明的咒文师,会在自己写的诅咒里嵌套一个暗咒,如果解咒人冒冒失失按照明咒解咒,便很有可能激活暗咒,让被下咒人在不知不觉中死于非命。
很不幸,肖萦凌遭遇到的便是明咒嵌套暗咒的情况。
柳青青可以轻易解读出英雄钢笔上的明咒:“染血之手碰触,血咒悄然降临,熄灭命灯一盏,超脱轮回为酬,扫除双肩灯火,借汝易命法坠,天地大道可证,约立血盟谨誓。”
现在可以确定,被诅咒的是那些用沾染血渍的手触碰这支钢笔的人。
只要前提条件符合,那么凶笔被触动一次便启动一次,即该诅咒可以被多次执行。
这种情况解起
凶笔血咒—柳暗(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