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发动武装政变这个放在东方天朝将是夷灭九族的大罪,只被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处了5年监禁,并在服役满6个月即可被保释。即便如此,许多陪审法官也都认为**官的量刑过重了。之所以会出现如此轻微的判决,除了法庭上的气势和道理尽数被希特勒慷慨激昂的话语所夺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自从魏玛政府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的奇葩司法逻辑在作怪。
在20年代的德国,一个诡异的现象是:如果犯下罪行的人是那些无时无刻不想着要推翻共和国的右翼分子,那么他不是像希特勒的同谋鲁登道夫一样被无罪释放,就是只被处以极轻的惩罚。1920年发生卡普政变后,政府对705人提出叛国罪诉讼,结果却只有1个人即柏林警察局长受到了判决——5年“光荣监禁”。普鲁士邦下令不发给他年金时,最高法院还下令照旧发给。就算是暗杀凶犯,只要凶手是右翼分子、而被杀者是民主人士,也将得到法院的宽大对待。
而另一方面,成百上千的德国自由主义者却以叛国罪被判长期徒刑,因为他们不断在报纸和演讲中揭露了陆军违背《凡尔赛和约》、在私底下搞那些小动作的的行为。甚至连共和国首任总统艾伯特,也因为在1918年11月参加了反战罢工和逼迫德皇退位、而以现任总统的身份被扭送法庭接受审理,并被判处了三个月的监禁惩罚。魏玛共和国干出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不仅没有争取到以陆军为首的右派支持,反而让原本支持他们的社会党人和民主人士心寒意冷,更加动摇了自己
第22章 啤酒馆枪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