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能确定刘牧星偷走了移动硬盘,事实上,这种案值小线索少没有影响的偷盗案件,极有可能会变成悬案,成为永远的未解之谜。
刘牧星用膝盖也能猜到,这必然是莫何平搞的鬼,其目的就是让刘牧星背上偷窃公司财物的嫌疑,这样刘牧星将来不管到哪个公司应聘,都会受到影响。
这种罪名就像粘在后背上的大鼻涕,没有实际伤害,却着实很恶心人,偏偏自己又擦不掉。
询问结束后,刘牧星核对无误,便签上自己的名字,蘸着印泥按上红手印。
因为走得匆忙,刘牧星没有带笔,所以走出派出所后,他到附近的商店里买了一枝笔,然后挑了个没人的地方,在自己的手背上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当然是用阿斯嘉语写的。
这是于谦写《石灰吟》里的句子。
当然不是生活在现在的相声大能,而是明朝的于少保。
于少保是位牛人,最牛的是,这首诗是他十二岁时写出来的。
写上去的句子很快消失。
几分钟后,刘牧星便接到了办案警察的电话,请他回派出所一趟。
在派出所里,刘牧星意外地见到了两个“熟人”。
其中一个川宇公司的刘会计,而另一个,则是那个“承包”垃圾桶的拾荒老太太。
见到刘牧星后,两个都露出笑容。只不过,拾荒老太太露出的是真挚的笑容,而刘会计露出的,则是满脸尬笑。
第21章 想冤枉我?没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