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秀在任哲嘴上啄了一口。
“你放心好啦,我不会让你负责哒。”
李毓秀说着起身,披了一条薄薄的毛巾,背过身看向窗外。
稀松的日影里,她的身体略显单薄。
从毛巾里滑出来的那条左手的手臂上。
是一句英文的连体字刺青。
gratitude is the sign of noble souls。
(感恩是高贵的品格)。
“做我的女朋友吧。”任哲说。
“什么?”,李毓秀转过身问道。
“做我的女朋友吧。”,任哲又说了一遍。
“你不怕你别的女朋友吃醋吗?”,李毓秀脸上有了笑意。
“如果有的话,我不怕。”,任哲也笑了。
这就是任哲和李毓秀恋爱的过程。
他们从相识到恋爱用了大约四个月。
四个月,差不多是一个胚胎发育成胎儿的时间,也差不多是一颗花苞长成果实的时间。
可爱情的这颗果实啊,到底是苦是甜,谁又能说得清其中的滋味。
我常想,感情的事情,真的说不清。
两个年轻的人,用很短的时间,就要度定那个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有些人看似草率,却无比忠贞。
有些人看似情坚,却又隐患重重。
作为任哲和李毓秀。
第10章 美色(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