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蹭个饭。”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不去。”
“好吧,好吧,是我求你陪我去吃饭好不好?”袁媛翁声翁气的说。
“理由。”
“我闺蜜经常和一些大叔出去吃饭,每次都拉上我。那些大叔……你懂得。”
“是要我去当电灯泡吗?”
“是要把他们变成电灯泡。”
“这么为难为什么要去呢?”
“她认识的那些人,总是有些本事的。多认识几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呢。”
“你倒是很耿直。”
“在你面前不想装,真心的。”
“嗯,敬你是条汉子。”
“能加个‘女’吗?”
“好了,女汉子,冲你这坦诚可以去一次,但下不为例。”
“再说啦。”,袁媛嬉笑着说。
“去哪?”
“遇见~”
遇见。
是否还记得金秋清晨的那次遇见。
一晃已经好多天。
两个人说笑着出发。
袁媛开着一辆银色的马自达。
二十一世纪的最初几年正值汽车开始进入普通中国家庭。
有一辆马自达在那个年代对于大学生而言也是一件相当拉风的事。
虽然有辆车,但袁媛的技术似乎真不咋滴。
到了地方几次泊车都停不进去。
第7章 电灯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