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的行为。
不过不得不说,看起来还挺帅的。
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裹,将里面准备好的衣服换上,对着镜子照了照,我靠,简直以假乱真了。
然后楚歌这才走出自己的公寓。
来到街上,楚歌直接打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的通常都是消息灵通人士,这一点不分国籍和地区,以往楚歌要去哪又找不到地方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接找出租车司机搞定,因此楚歌对买枪这件事情,也打算用这个方法。
开车的是一个黑人大叔,看起来四十五十岁,一副很健谈的样子。
“要去哪伙计?”
“先四处转转。”
那司机也不废话,一脚油门就开了出去,一边开着车,那黑人一边自来熟的说道:“嘿伙计,第一次来美国?”
“为什么这么问?你能看出我不是美国人?”
“没什么,只是有种感觉,第一次来美国的人,总会给我一种特别的感觉,另外你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楚歌心说这货还挺厉害嘛,这都能看出来,他到是没想到自己的口音会有问题,这个通晓语言所赋予的语言能力貌似是没办法选择口音的,他的口音是一种介于英式口音和美式口音之间的特别口音,之前他就一直觉得有点不对劲,却不料被一个司机一语道破了玄机,不过这也让他找对方打听消息多了几分信心。
“那你这感觉可还真是敏锐呢,没错,我第一次来美国。“
第121章 李三光(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