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一方,两边都不会得罪。
张延龄蹙眉:“公爷这话不对,沈溪的行为哪里是不妥,根本是罪大恶极!沈溪身为延绥巡抚,本为光复榆林卫城出兵,结果他出京一个月,尚未离开京师六百里,兵不过宣府,如今延绥已顺利收复,他尚停留土木堡,如今调动的又是隆庆卫兵马,于情于理,都该追究责任!”
张延龄对于西北战事一知半解,只顾着攻讦沈溪,没有考虑太多。但像张懋、刘健这样的老臣,却清楚延绥巡抚这个职务有着怎样的定义沈溪以右都御史领延绥巡抚,乃是刘大夏副手,征调兵马范围绝对不仅仅限于三边,为了达到对鞑靼作战胜利的目的,征调隆庆卫兵马帮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在于沈溪征调的兵马不是往宣府,而是往援土木堡,土木堡已荒弃,不在朝廷刚刚做出的军事防备体系之列。
如果朝廷将沈溪这种调兵行为认定是抵御鞑靼入侵,那就合情合理,属于正常调兵;如若将沈溪的这种调兵行为当作是为解救自己危难而不顾大局,那就是自私自利、贪生怕死的僭越。
说白了要看朝廷怎么给沈溪定性,在大明,以成败论英雄最恰当不过。
在沈溪提前判断鞑靼人出兵计划,并且成功预言鞑靼主攻方向并上奏朝廷的前提下,沈溪的调兵合情合理,甚至被很多人看作是妙笔。
问题在于沈溪的先见之明并未被朝廷采纳,朝中这些大佬可不愿承认是自己的懈怠才在战局判断上出现重大失误,他们只觉得沈溪是
第一一五八章 来不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