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进行研究,研究团队负责人要去找人拉投资、要对研究工作进行分工、要对研究进度进行掌控、要对研究经费使用作出规划,这些牵头的研究团队领导者,与其说是研究者,不如说是研究团队的管理者。
这么多费心费力的工作,费鲁斯教授还得拿自己以往的学术地位向投资者招揽投资(一个无名之辈,如卡特,想要别人大笔投资他的研究项目,其难度不是一点点大),要是最终成果再归属别人,那谁会肯为别人做嫁衣?
所以,这些年运行下,学术界都承认,项目主管者是整个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各项成果论文的第一作者,这并非是剽窃,而是你干不成,我干成了,成果当然应该归我。
如果项目很大,产生的成果很多,项目主管会把自己名字挂在通讯作者的位置上,把第一作者位置留出给某个下属专家学者。
反正项目主管才是整个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就者,下面的研究员如果能在论文中挂个名字,都算是做出突出贡献了。
虽然在世界通行的科研制度下,不能抹杀最初产生灵感那个人的贡献,可就实际说,灵感这东西也就是智慧的火花迸射一下而已,也许在灵感没迸射出之前,没人能想到这一点。
但是等这个人把灵感说出以后,别人一看,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此时,最初迸发灵感的那个人也就不再重要了。
(这里说的别人,指的是那些有相当学术基础的同行,你要是没那个学术基础,别人说出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
第三百七十九章 学术界的动荡(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