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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开车,但是我一直没想过买车,最大的原因,我是路痴,不记道。
顺着省道,一口气开了一个多小时,天都快亮了,也没看见市区的影子,不用想,我肯定走错路了。
我想到这种价位的车,肯定会配备导航系统,于是把车停在路边,鼓捣了起来。
原谅我是山里来的孩子,鼓捣半天,好不容易把导航打开了,但就是没办法定位,更别提目的地指向了。
这时,一辆年代比较久远的普桑,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少说也得一百五六十迈的速度,这明显是赶着投胎的节奏。
可这大清早的,路上基本没车,好半天才看到这么个救星,总不能错过。
于是直接把脚踩进油箱,驾驶这头湛蓝野兽怒吼着便追了上去。
也不知道那位司机大哥什么思路,见我在后面追他,也开得飞快,直逼两百迈!
普桑排量不过18,跟哥们这62排量的野兽,根本不是一个级别,虽然他很快,但是哥们更快,轻松加愉快的就追上了他,与他并排行驶。
可我这车太高,即便并排行驶,也看不到普桑车里的人,没办法,我只能降下车窗,扯着嗓子大喊,“嘿哥们儿,开过猛禽吗?”
一连喊了五六声,对方都没有回应,由于车速太快,说话的时候,灌了我一肚子风,肠子直转筋。
第六十九章 哥们儿,你开过猛禽吗?(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