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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第三帝国崛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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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余波
  刺史是朝廷派出来的监察部门,不是地方职务,属于是朝廷监察地方的机构。

    汉承秦制,在行政上的划分是郡县制,并不是州、郡、县制。

    不过,因为一州刺史的权责极重,以至于大部分人都下意识把刺史当成了是个行政官员,是太守的上级。太守已经是两千石了,如果刺史是太守的上级,怎么可能是六百石。

    而州牧就不一样可,是实实在在的一州之主,不过也就不再是朝廷的监察机构,而是州一级的地方机构。

    后来刺史改成州牧,州牧又改回刺史,来来回回的的改了好几次,但是无论是叫刺史也好,还是叫州牧也好,刺史或者州牧的权力,却是一直在增加的。到了后来,一州刺史,既有财权,又掌兵权,更有监察地方的权力。甚至于,很多刺史上任的第一件事,便要挑个两千石太守拿下,用以立威。两千石这个级别,可是标准的朝廷大员,一般人做官做到这个级别,就算是做到头了,可见刺史的权责有多大。发展到现在,无论是州牧,还是刺史差不多都已经变成了郡一级的上级行政部门了。

    不过,如今朝廷西迁,天下大乱,而刺史的权责又不是很清晰,于是,刺史和太守之间就开始互相争权夺利。

    而且,各个地方的情况,也都有不同,更多的就要看各自的手段了。

    手段强的,如刘备这般,青州六个郡国加上渤海郡,各个太守都是他任命的亲信,自然是如臂使指。

    如果手段差了,便是州牧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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