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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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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节 等级制度
,这套东西还不清楚?所谓的对应级别根本没用,最多算个参考。只有在自己本单位才有用处!”

    “我看现在先采用职、级分开体制。”萧子山提议,“职务是‘差使’,另外有一套级别制度,由这个级别定待遇级别”

    “这不成了大宋的寄禄官制度吗?”

    “的确是一点这个感觉,不过我觉得这样可以解决年资的问题。”萧子山说,“其实去年我们搞得工人定级的时候也谈过这个问题。”

    当时这个问题是由邬德提出的,即一个工人如果长期不能晋级的话,势必会造成收入徘徊在低层次上长期不能提高。现实的干部体系中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能力问题、职务本身的关系或者高级职务总量限制,总有一部分人到了一定层面之后无法再提升到更高的级别上去,这样一,他就长期被滞留,工作热情慢慢消退。

    有时候为了解决待遇问题,就会不得不按照年资提升人员。这在军队体系里问题不大,军队的士兵是流动性的,他们无需晋升。而军官是少数,按照年资晋升不会造成官多兵少的局面。政府机关里的公务员很少流动,时间久了往往就会出现许多诸如“正科级科员”、“处级科长”,甚至“正处级科员”之类的现象。

    马千瞩过去提出搞得24级行政级制度,本质上还是和职务挂钩的。高职务对应高行政级,也对应高收入。还是不能解决不能升迁的低级干部的收入问题。

    “比如我们计划中的警察局的基层单位驻在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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