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也有大量的掉落。”
“真有飞爪这东西?”
“有,我看过一些资料,迟到四五十年代还有使用这样工具的盗窃案件发生。”
“罪犯进以后,首先在外院用迷香熏倒了仆人,又进逐一熏倒我们的四位同志,方向是由东往西进行的,在外面等候若干时间之后,才从容的搜查了各个房间。
“然后他们又扭断了穿越点的房间挂锁,企图撬开栅栏,栅栏上至少有三到四处用铁器撬动的痕迹。看磨损的痕迹很可能是粗制的刀或者其他类似的长条型铁制品。
“最后他们带走了昏迷中的文总,路线是直接打开后院的门出去的。
“虽然痕迹不够明显,但是从院子的泥地、墙面上的擦痕提取的脚印看,至少有三组不同大小的脚印,院墙外另外有一组脚印,因此推断至少为四人。犯罪分子的身高从55米到60米之间。他们携有专门的爬墙工具、武器和昏迷性药品,应该是职业犯罪分子。
“有一个比较奇特的现象,就是提取到的四组脚印里有一组是赤足。虽然古人赤脚走路是一种常见现象。但这里是广州城,不是什么荒僻小县,这一点可以作为侦察的突破口。”
“是指那些习惯赤足的社会人群吗?”
“对,至少说明这伙犯罪分子里有习惯赤足的人,这不大可能是某个人特殊的嗜好,应该是某个社会群体共有的习惯。”
“那会是什么人呢?”大家都犯疑了。
“我不是历
第三十节 17世纪的推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