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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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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 点睛笔

    如今想来,不过都是好奇心所害,想当什么道士,却落得如此下场。

    如果我听父母的话,再去上个技校,或者打打工,过个几年,就能娶个老婆,安安分分地过一辈子。何苦现在这幅场景呢。

    而且张远之也不过是为了防止外人觊觎这片土地,才设置的八凶仙阵,我真是自己跑来找死,怪不得别人。

    我一边后悔,一边伤心,不知不觉,连续迈错步子,只见地狱之火,烧上我的脚踝。

    可是,我竟然感觉不到疼痛。

    地狱之火可是被称为拔罪之后,据说如同万针齐扎,我竟然一点不感觉痛,甚至感觉很舒服,而且我感觉脚腕处,被僵尸咬过的伤口,竟然也慢慢不痛了。

    我好奇地蹲下来,解开包扎的绑腿绷带,发现本是入骨的牙痕,竟然完全愈合了。

    而且这个地狱之火,烧的我很是舒服,好像冬季的被窝,温暖。

    我忍不住整个人躺平,让自己处在这地火之中。

    难道我现在已经死了?为什么如此享受这里的火?

    我给了自己一巴掌,还是脸疼,证明我的肉身还在,我还没有死。

    难道我也是天选之人?那我就是地狱之子。

    可是想想,我父母普普通通,生我时也没有什么异象,从小长大,也没有什么怪事,只是普通的再不过的农村孩子。

    哪会是什么天选之人呢?

    可是如今,我真的感觉很舒服惬意。

第四十七 点睛笔(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