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不了。终于把它弄死了,迹小子有功。”
这些男人对领地里的猛兽都有些认知,这秃头豹子便和部落颇有恩怨。它袭击过部落,撕咬过部落的女人孩子。它头上的口子也是部落男人弄出来的伤痕。但豹子动作灵活,又擅长跳跃爬树,而且一般夜晚出动,之前部落的男人对它一点办法没有,没想到今天用林迹作饵把它弄死了。
背过林迹的男人从豹子身上拔出短矛,按着还在喘气的豹子的头,就着伤口吞食了一口鲜血,而后招招手让林迹过去也喝一口。
“让破屠先吃吧。”林迹摆摆手表示拒绝。他有被人当诱饵的感觉,心中不爽。
男人们除了早上正经吃过一顿,到现在为止都没怎么吃,而且都跑了一天了,都没有推让的意思。大家先轮流喝了些鲜血,等豹子死透了,将皮剥开便纷纷将肉撕扯下来带血大嚼。部落虽然吃熟食,但对于这些猎手来说,在外面吃生肉也是常事,并且以此为荣。
林迹也分了一小块嫩肉,看着肉犹豫半天,还是没敢下嘴,最后弄了根树枝叉着,在火把上烤。
经历了这个小插曲,破屠对这个加餐很满意,他率先吃完,背起鱼筐,拿起火把长矛道:“前面就是狼穴了,大家不用再送。”
说完,也没有什么豪言壮语,转身就走。
这个方向有豹子出没,表示狼群没有出动或者说没有往这个方向过来,正是靠近狼窝的时机,他不想错过。
林迹急忙追上两步道:“记得能不
第13章 身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