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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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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烈焰法庭

    建议判处三人死刑,并且对三人家眷进行利益追责,按照家眷享受被告获得的利益不同,连坐罚刑。

    “什么鬼?”曹看司马落。

    “什么鬼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烈焰法庭。”司马落回答:“烈焰法庭有记载最早是十八世纪,在当时是欧洲一个民间传说。十八世纪,欧洲商业,工业迎了辉煌的篇章,因此导致社会阶级身份的转变。当时很多小说还有故事,就将商人描绘成吸血鬼。”

    “然后呢?”这种手段看似粗制滥造,但是很有效。阶级变化,代表原本的低阶层会无限抹黑原本高阶层,以维护自己成为高阶层的正义性。不过工业时代发展太快了,根本不是几个人,或者一些人能阻挡的历史趋势。

    司马落道:“在小作家小说中就出现了烈焰法庭,专门对无良的商人进行审判的地下法庭。其中有几个案例,一位贵族被商人欺骗,成为一位平民,他死守骑士精神最终饿死,商人上了烈焰法庭,法庭剥夺了除他之外其全家人的生命,为的是让他在余生中反省自己的行为。”

    “第二个故事是一名失地农民,资本家廉价从其手中购买了土地,雇佣他放牛。经济不好的时候,资本家就开除了他,他失去了生活的源。当失地农民看着资本家将白花花的牛奶倒入水沟,而自己全家濒临饿死时,选择了自尽。烈焰法庭判处这名资本家死刑,并且将资本家收购的农民土地全部还给农民,并且用全部财产补贴农民。”

    曹道:“这一听就是很受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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