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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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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律理
“事实面前怎么打这个官司?有很多突破口,第一个突破口,你故意要诬陷我。第二个突破口,你原本要用额头撞击我的鼻子,因为一些问题,导致了你的鼻子撞到我的额头上。我可以选择平日和你有矛盾的邻居和同事出庭,他们会说明一些你的日常小事,以此来证明你是个暴躁和容易愤怒的人。比如你的室友一直用你的洗发水,你先忍,后来忍不住了。你的室友上庭就会说,你因为他借用你的一点洗发水而向他大发脾气。你是严正的指责他,他会说你是尖酸刻薄的嘲讽。两人都没撒谎,同一句话,因为所处立场的不同有不同的理解。”

    陆一航点点头,问道:“高小姐看见你主动袭击我,她愿意为我出庭作证,那官司还能打吗?”

    “当然能,目击证人很重要,我有几个办法处理此事。第一个办法,提出细节疑问,杏子只看见我用额头袭击你,但是她有没有发现其他细节,比如袭击时候她的位置是不是被遮挡,是不是亲眼看见我的额头撞击到你鼻子上?她肯定会回答是。事实上不是,杏子刚才的角度,只能看见我的后背和我靠近你,由此证明杏子自己脑部了部分画面。这样一来,就可以请求法官同意,将杏子的证词列为参考证据,不做为陈堂证据。”

    曹云:“第二个办法,对你们的关系进行渲染,只要证明你们存在很深的友谊,或者可能存在爱情,她的证词也只有参考价值。再或者平时杏子对我不好,对你不错,由此我可以让律师所的员工出庭作证说明这点,反过来告杏子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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