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是什么时候?”
健身教练答:“xx号(案发前三天),动感单车八分钟,他就不行了。我以为他偷懒,有些生气,告诉他这样是不行的,他说他真的骑不动。我让俱乐部的医生检查,确认他确实体力透支。”
曹问:“会不会健身之前,他做了大量的耗费体力的运动?”
健身教练答:“不,我们是午饭时候偶遇,提起了他健身的事。他精神很好,和我打哈哈,饭后他请客我们做了‘安磨’和桑拿。期间我一直在劝说他,甚至告诉他,这种体力已经无法应付正常的夫妻生活,他才和我一起去健身房。不过,我那句话只刺激了他一时唉”
曹问:“就你对他的了解,我问个问题。他忙碌一天没有休息,晚上十一点半后杀了一个人,这人体重五十二公斤。他把人用剔骨刀分尸,并且开车到东郊桥抛尸,清洗客厅和浴室。第二天早上,他七点上班,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除中途吃饭休息两个小时外,一直在发传单,在和人沟通,宣传他的体力能做到吗?”
健身教练立刻答:“绝对不可能,我不知道他杀人分尸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如果他严重缺乏睡眠的话,上班上午就应该会昏倒。”
曹面对法官道:“上泉在大学期间受过一定的医疗培训,我们就假设他对人体构造非常了解。他用一把剔骨刀分尸野子”
曹做出刚才检察官剁的动作:“要一个半小时吗?还要清理地面,浴室,还要抛尸,需要一个半小时吗?三个小时,最快情况下
第八十七章 组合拳(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