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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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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抢劫
量刑上有所考虑,但是罪名是否成立,和受害者的态度无关。

    曹将卷宗推给身边的隐,对警方接待人员道:“我想见下梅子小姐。”

    警察问:“你是梅子的律师吗?”

    没有签委托,曹答:“不是,但是她母亲很担心她。”

    警察答:“必须有嫌犯或者其亲属委托的律师,才能申请见嫌犯。”

    “电子版可以吗?”

    警察答:“没有太多讲究,只要对方承认你是辩护律师身份就可以。”警察没那么死板。

    曹拨打电话,将情况和高山杏说明,高山杏和梅子母亲说明了梅子遇见的麻烦,曹现在就在搜查三课,想先见梅子。梅子母亲听闻要签署委托,犹豫起,表示自己要考虑一下,而后离开了律师所。

    既然梅子母亲没有委托自己的意思,曹、隐和警方接待人员握手告辞。车刚开了一半,高山杏打电话,爱子的母亲到了律师所。因为爱子的母亲收入比梅子母亲要低,她无法花费更多钱去请更好的律师,在未询问律师费之前,爱子母亲先花费一千元雇佣曹了解具体情况。

    爱子表面看是位很文静的姑娘,乖巧的学生式头发,头发乌黑,映衬了整个人很精神。同时也有些害羞,不太敢直视曹的眼睛。曹问什么,她就答什么,没有任何隐瞒。情况和曹了解的差不多。

    到律师所已经是下午一点,高山杏让人买了午饭,几人坐在会议桌上边吃边谈,爱子的母亲也在场。

    曹道:

第七十六章 抢劫(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