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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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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协商
事情分成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对方的律师很厉害,我们给她一千万是一种降低风险的行为。第二种可能,对方的律师水平一般,那我们只是将一千万先暂时寄在青青的账户上,等大家拿到遗产之后,我们再把一千万轻而易举的拿,如果到时候青青拿不出一千万,呵呵”

    大家一起看股权最多的大青。

    “行吧。”大青点头,她和青青是没有半毛钱利益关系的,青青要分的是自己四个孩子的50%。大青会搀和进原因很主观,四个自己生的孩子和自己情敌的孩子pk,不能坐视不管。

    曹是第二天上午接到的电话,他知道边角料计划已经成功,曹联系了二青和青青,在签订协议上有一些细节和重点交代,当然他也会出席,只要是让两人少说话,少说话破绽就少,只要不暴露出己方弱点,把协议成功签署下,自己就算是胜诉了。

    法院调解厅,法官和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坐在五米外,长桌的两边分别是本案的原被告。法官是仲裁者,他不会去说服谁接受另外一方的条件,这是不符合其身份定位。他在这里的目的是作为见证,见证协议签署过程,另外也会答协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通常协调会法官是不出面的,不过如果律师申请,对方律师也同意,那法官就可以出场。法官出席协调会更多是公正性质。

    张律师道:“三千万价格太高了点。”

    扯皮开始了,先不撕破脸,两边律师开始说明价格太高,或者太低的想法。到了僵持阶

第六十章 协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