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真田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值得同情。
接下去不知道怎么着,高山杏同意了令狐兰挑衅的提议,以律师所老板身份更改了委托合同,律师所只收五千元代理费。
协商结果如下,真田获得五百万赔偿金。高山律师所获得五千元代理费。曹一听就炸了,踏马的,那是老子的一百万。
作为一名律师,曹不可能对法律条例面面俱到。上网查询条例,按照规定,虽然实际意义上律师和律师所是合作关系,但是在法律条文中,律师和律师所是雇佣关系。律师所要为律师所做的一切负责。
第一份委托合约是高山杏和真田签订的,第二份合约是曹私下和真田签订的补充合约,合约中说明,曹将获得赔偿金的20%。第三份合约是高山杏和真田签订补充合约。按照法律关系,第一份始终生效,第二份虽然缺乏法人代表的签字,但是曹属于律师所个体,有权利代表签约,所以也是合法的。但是第三份合约是最终合约,并且由高山杏这位法人代表签署,前面两份合约如果有违反第三份合约的条款,全部以最终合约为准。
曹是可以将高山杏告上法庭,因为高山杏的行为导致自己损失了佣金。比如业务员已经完成了一笔业务,按照公司明文规定可以抽成10%,但是老板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和对方认识,比如对方胸大,于是将原本一千万的价格,变成了五百万的价格,导致业务员损失了五十万。这时候业务员就可以将老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第四十七章 赔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