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下了店面,租金不低。两个月前,大妈的侄子从里面出,大妈让班头安排个工作,班头就安排侄子到网吧当网管。可未曾想这是反间计,侄子搞明白网吧的营运后主动离职。很快大妈打电话联系班头,很委婉的说明了自己要拿店面的意思,并且暗示愿意低价收购网吧的机器。
曹哦了一声:“行,兄弟一场,明天我就给她寄刀片。”
班头不满:“扯你的个蛋。我翻了合同,我们一共是签订了两次合同,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并且合同里面写:我拥有优先的租赁权,房租每年加15%,第二份合同才开始不到一年。”
“呵!”曹吐出一个字:“如果我没有猜错,里面违约条例中写着:如果乙方也就是你中止合约,你预付的一个月押金就不退了。如果甲方也就是大妈终止合约,她要赔偿你一个月的房租。”
“我去,你怎么知道?”班头惊。
“我是律师,怎么可能不知道?房东的合约都是由开发商经过多位资深法律人氏统一制定的,是绝对倾向房东的一个霸王合约。你这算好的,街东有个店面,个体户从上一个商户手中花费十万转让费,租了四年。四个月后房东把店面收了去,赔给了个体户一个月的租金,接着又有一个个体户花费了十万转让费从房东小舅子手上拿到了四年的合同。”曹坐正,盯着屏幕边扫雷边道:“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所有的个体户在签订合约的时候都知道合同上有这些不利的条款,但是他们觉得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当然了,反过说
第一章 弱势群体(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