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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崇祯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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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八章 签订《直布罗陀条约》
眼前的这位大明总兵官讨价还价。

    于是。

    很快,大明便与佛郎机国代表公爵莫克西签订了《直布罗陀条约》

    条约内容是:

    第一:承认欠下澳门一百二十二年的租金及其利息,加上大明为此耗费的军费与其他各项费用和十年偿还期积累的利息,共需偿还大明银元两亿!

    第二:允许大明租借直布罗陀港口及其附属海峡,租金是一银元,租期是九十九年!

    第三:大明公民在佛郎机享受治外法权。

    第四:佛郎机国对大明实行最惠国待遇制。

    一共四条条约虽然不多,但对于大明而言却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利益获得,两亿银元已足以让大明在十年内做很多大事。

    但对于佛郎机而言,等于把他们殖民上百年积累的财富给了大明。

    而直布罗陀港口和海峡航海权掌控在大明手里就意味着整个地中海贸易控制在大明手里,大明可以在这条航海线上收取九十九年的赋税。

    至于剩余的两条不过是附属的。

    当莫克西把条约带回来时,整个佛郎机国当局自然是勃然大怒,大骂他是卖国贼。

    佛郎机国王为平息众怒,罢黜了莫克西的公爵爵位。

    但条约还是咬牙承认了下来,当年便把第一笔款项两千万银元送到了大明。

    在大明国内。

    崇祯帝朱由检让阎应元把这个条约递给了张煌言:

  

第六百七十八章 签订《直布罗陀条约》(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