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处他也都去过。我对他非常了解,大人。”
“哦。你认识我,是吗?”机灵鬼嚷嚷起来,立刻抓住这句话不放。“很好。不管怎么说,这属于诽谤罪。”
又是一阵笑声,又响起一声“肃静”。
“哎,证人在哪儿?”书记员说道。
“啊。说的可也是,”机灵鬼加了一句,“证人在哪儿呢?我想见见他们。”
这一愿望立刻得到了满足,一个警察走上前来,他亲眼看见被告在人群中窥伺一位不知道姓名的绅士的衣袋,并且的的确确从该绅士衣袋里掏出了一张手巾,是一张很旧的手巾,在自己脸上指了一下,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放回去了。鉴于这个原因,他一有机会走到近旁便立即拘留了机灵鬼。搜身的结果是查出银质鼻烟盒一只,盒盖上刻有物主的姓名。该绅士经查询《名绅录》业已找到,他当场宣誓鼻烟盒是他的,他昨天从前述人群中挤出来,一眨眼鼻烟盒就不见了。他曾注意到,人群中有一位小绅士挤来挤去特别卖力,而那位小绅士就是自己面前的这名被告。
“小孩,你有什么要问这位证人的吗?”法官说道。
“我不愿意降低身份跟他说什么话。”机灵鬼回答。
“你到底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听见没有,大人问你有什么要说的?”看守用胳膊肘捅了一下默不作声的机灵鬼,问道。
“对不起,”机灵鬼心不在焉地抬起头来,“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哥们?”
第198章:扬名法庭(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