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洋人的生命当回事的态度感到恐惧。
可正因为如此,他就更不能让三艘上的近百人都交给当地官府了,之前他们从商馆中抓走了哈拉尔,哈拉尔毕竟是一个挪威人,而且不是东印度公司的雇员,可是这些人都是直接从东印度公司的舰队中派到台湾去的,除了底层水手有不少印度人外,多数人都是英国人。
如果将这些人交出去,被当地官府审讯出他们跟台湾有关系,布朗不敢保证对方会不会详细辨别英国东印度公司和周琅组建的中国东印度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是直接将这些人全都处死。
反正布朗不敢冒这个险,于是他第一时间让水手们武装起来,跟抓捕他们的衙役对峙。
同时他发动自己的人脉,先跑去找十三行总商蔡世文、潘启官这些在他们跟当地官府之间的中间人。
布朗知道跟官府对峙很严重,但当地官府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钱就能办事,有钱就好办事,其实早在1722年的时候,就曾出现过类似休斯女士号这样的洋人杀人的事情,当使用2000两白银就平息了事件,只可惜休斯女士号事件的时候,东印度公司处理这些法律问题的经验还不够丰富,结果没有提前打点,没等到开庭,人就被秘密吊死了。
在中国已经混迹了十多年的布朗,却早就摸清了这些规则,所以他就打算先抗拒抓捕,然后用钱摆平。
可是蔡世文那些人传回的消息是,海关监督大人不肯通融,多少钱都不行,反过来要求东印度公司
第五十一节 战争危机(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