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二天时间,封青云都和阿骨奴一起,挤在闪电的背上度过。
途中有好几次机会,封青云都忍不住想出手偷袭阿骨奴,但那毒婆婆凭借诡异的轻功,居然跑的比毛驴还快,一路上都紧紧地护卫在阿骨奴身前三丈距离,让封青云非常的忌惮,不敢轻易的露出杀机。
既然找不到出手的机会,封青云只能一路吹嘘拍马,沿途又找了不少野味烧烤,来讨好贪吃的阿骨奴。
渐渐地,阿骨奴对他的戒心也放松了许多,甚至都想把这个伶俐的小道士,带回苗疆伺候自己
二天时间里,毒婆婆和阿骨奴两人,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警觉,除了停下吃饭喝水,几乎是一刻不停的赶路。
终于在第三日清晨,赶到了岭南与苗疆交界之处的唯一城镇:落霞镇。
说是一座城镇,其实四周只有一些残破的矮墙,城镇中的坊市倒是非常热闹,来往的商贩络绎不绝,奇怪的是,城主却看不到任何官兵巡逻。
这落霞镇虽然算是神武皇朝中的一座小城,但因为地处偏远,位置又十分敏感,除了来往行商的商队,很少有居民常住于此,一方面收不上税金,那往来的苗族商人也管不住。
所以这官府干脆连个县衙都没有设立,久而久之,这座小镇中的行商们,开始自发的管理了此地。
发展至今,落霞镇已经完全依靠苗族与中原的几个大商会来维持治安,城镇里的商铺和产业也大多是这些商会自己开办的。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巧遇三人众(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