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划了自己一刀,栽赃给张秀丽。
她原本不想这样的。
她恨张秀丽,可更不愿为了这样的一个人而毁了自己的前途。只要张秀丽与赵启明离婚,彻底离开她的生活,就好。可是张秀丽自己不愿离开,与赵启明闹也就罢了,可谁曾想,她竟然还敢闹到她的超市她的面前来?!砸她的店,提及她的母亲,那是对她赵宁宁最大的侮辱!
是可忍,孰不可忍!
没道理张家人都欺负到她头上来了,她还不还击!
要还击就要一劳永逸,不留后患。
只可惜只判了那女人三年,或许她当初应该更狠心一些,朝自己脖子多来两刀。不过,要是再来一次,她可没有那个胆子了,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了,冲动之下就动手了。
八岁的赵鑫鑫经历了母亲进监狱、父母离婚,从此变得十分沉默了许多,他在作文上写道:“我最恨的人是赵宁宁,她是我姐姐,却是这世上最大的恶魔!”
九岁的时候,赵鑫鑫在《一件印象最深刻的事》这篇作文中用略带忧郁的文笔详细地叙述了超市那天的事情经过,在作文的最后写道:“我讨厌赵宁宁,我这一辈子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
十一岁的时候,赵鑫鑫在作文中这样写道:“我终于明白了她与妈妈为什么不能共存了,我理解她,很多时候我甚至想跟她说话,可是,我仍然不会原谅她!”
三年的时间,赵鑫鑫从农村来到城市,从住超市的狭小房间,到住
第87章 送你进大牢(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