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嘉禾与旗下的卫星公司,签的分成合约大概是30-50的,但由于有殷俊的剧本在,洪锦宝他们又制作得非常用心,所以嘉禾采取的是一种阶梯式的分成模式。
分成的起点是500万,最高就是上了1000万,而1000万以上的总体利润分成,就是60。
不仅仅是嘉禾,其它的几个独立电影院也是经过嘉禾的协调,一起采取的这种方式来分成的。
注意这里说的是利润分成,并不是票房分成——戏院电影院还要有票房分成呢。
按照这个比例,在国泰院线还没有把放映完毕之前,嘉宝公司能拿到手的大约是470万港币。
单是这一笔,就够去除了所有的制作费用,包括殷俊的剧本费在内,净赚200万港币了。
再加上国泰院线那边两个星期就轻松突破了相当于1200万港币的票房,这部电影500万的利润是绝对板上钉钉的事情!
因为这个,下画的第二天,洪锦宝大方了一把,在大三元大摆宴席,工作人员、嘉禾的人员、电影院的经理们等等,几乎全都来到了现场,再加上娱乐圈的记者们,甚至是电视台的记者们,可谓是热闹万分。
创造了香江票房新纪录的洪锦宝,喝得是烂醉,但也是红光满面,见人就哈哈大笑,极尽荣耀和高兴。
这也难怪。
洪锦宝出道已
第二百十四章 新的破纪录电影!(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