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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说一个方面。
在华国,如果你的节目形式、类别、创意、表达等等,和别人的节目类同的话,这在法律层次上,是不会构成版权侵害的。
只有是你借用了人家的广告语、专用商标、手势等一模一样的行为,才算得上侵权。
是不是感到很崩溃?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抄袭,居然跟我说不是同一个节目,类似不代表着一样,所以不侵权!
真是xx的!
这是赤果果的把别人的心血送给那些无耻的人用啊!
正因为如此,那个无耻的就直接用了人家的创意。
人家是选好歌手,你选好歌手唱的好歌曲;人家用转身来选择,你就在导师面前挡一块板子;人家是怎么晋级争夺,你也是怎么晋级争夺……说是双胞胎都不为过!
是。
两个节目都是由获得了版权的灿星公司制作的,理论上他们可以根据来延伸创作新的节目,但这样一分而二,多做一个雷同的节目出来,直接耍了人家版权方一把,真的叫厚道吗?
不过呢,灿星人家总算还是由版权的,其它的很多公司,直接连版权都不顾了,直接抄袭。
江东卫视的,不就是照抄人家韩国的电视台的吗?
不就是抄袭英国的吗?
第一百三十三章 创意和版权(第五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