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意思了。平时是翠濛山君的小宠物,走到哪儿带到哪儿,还穿金丝袍子呢。翠十六娶媳妇,我蒙着块黑布就到隔壁山头偷肉去了。饿得太狠,我跑不过那些膘肥体壮的妖,后来我气喘吁吁的,实在跑不动了,只得回家,谁知远处冲来一坨金晃晃的东西,莫名其妙地尖叫一声,回看我一眼,噌地一下撞到了树上,长长肥肥的猪鼻子都扁了。
它打哪儿冒出来的?这是个值得思索的问题。但我觉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多年之后,我的美貌再一次把猎物迷倒。
我舔舔那口血肉,囫囵吞下去,才意兴阑珊地摆摆手,对孩子们道:“你们吃吧。”
虽说每一次,我还没吃第一口时,它们断然不敢吃,但是当我咬完第一口,剩下的也断然没我的份儿。
唉,这样一头肥软的猪,虽然是头成了精的,大了些,但是三百多人,一人几口,也就没了。大概多蘸一些面炸一炸,才显得量多一些吧。我很落寞地看着翠十六的媳妇一脸沉痛地跪了我,这孩子,从被十六一把捡起来,看着那张英俊明亮的面庞微笑欢快地说着“啊呀,找到媳妇了”的时候,想必决计没有想到这样面容的背后竟是一个这么穷且穷得很无耻的家吧。
他们今日为数不多的良心还算没被狗吃了,炸好的肉丸子也分给了我几块,我看着十六媳妇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吃,愁眉苦脸地担心下一刻就会吃完,吃完了这辈子再也吃不到的模样,啊呜一口,把她碗中剩下的肉丸子全吞了。这孩子瞬间崩溃了,几近咆哮地
前传?奚山(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