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走了三五日,突然前方一处山丘中,窜出了一帮强盗,将唐玄藏他们围了起来。
“打……打劫!”一个披散着长发的男子大喊着:“那和尚,伸出你的脚,让我们看看你的脚!”
唐玄藏也是醉的,打劫财、劫色的他都见过,没见过打劫脚的。
难道现在的人有恋足癖?可那是对女人才有吧!我一个男的你怎么对贫僧的脚这么感兴趣?
唐玄藏纳闷不已,问道:“为什么就是我?”
“我们大王说了,要找到脚底有三颗黑痣的男人,然后砍下他的脚,送到寨子里面去。”长发男子挥舞着大刀解释道。
唐玄藏瞬间懵了?难道在在古代已经有这么变态的嗜好了?!
“三颗痣的吗?为何要这么做呢?”唐玄藏在问道:“就因为他脚板底长了黑痣吗?”
“我们大王说了,三颗黑痣的人都是忘恩负义之辈,需要斩尽杀绝!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呢。你快些下马,等我们检查了,若是没有黑痣,就会放你们走,我们也好去喝酒。”
说实话,唐玄藏还真没有注意过脚底板,反正没穿越之前,他脚下可没有这玩意,要知道脚下有痣的人,号称脚踩星辰,尤其是加下有七颗黑痣的人,那是非常不得了的大佬,往往都是要成为天子的贵胄人物。
唐玄藏翻身下马,也懒得看自己的脚底板,挥挥手道:“这天气热,火气都大,你们不想死,赶紧给我滚!”
哟呵!
第两百一十章 我要肚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