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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歌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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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四章 新的架构(十)(8K更新!)
的待遇则参照企业行政岗位的相应原则。考虑到揠苗助长的问题,低年级教师的收入应该考虑其学生直到高考的历次重大考试的成绩,而不是他直接责任期内的考试。这些教育工作者的平均收入可以暂时规定和各自当地人均收入相同,并且,根据每年高考成绩,由国家财政另行拨款,作为高分考生的历任教师的额外奖金,奖金的总额至少是大学以下教职员工收入总和的10。”

    “至于学龄前教育的收入规划,我暂时没有具体的意见,但原则上相关从业人员的收入体现,应该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职工趋同。非高等教育部分,大概就是这样。这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了。高等教育部分,由于紧接着科研,甚至可能直接关联,也无法通过简单的考试成绩来体现教育成果,所以必须探索一条不同的收入分配方案。这一块的改革不仅会影响深远,也很可能遭遇各种阻力。我只能说,高等教育应该产业化,所谓产业化,收入来源不应该直接来自学生的学费,而该是主要两种:一种,是研究课题的成果商业化之后以技术股份的形式的分红。像理工类的课题就不必说了,人文社科类的也可以如《荀灌中原》的历史顾问专家一样在不同商业项目中分红;另一种,则是教育回报税。没错,我们现在每年的大学生只有几十万,将来的工资收入也不见得人人都能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样的数量,作为教育回报税的尝试,是可行的。另外,流行音乐联赛的相关分配制度,也可以研究是否可以推广到更多的人文社科领域。”

    “而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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