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家公子,我们根本没有半分机会!”
又有一人说道:“沈行之现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我们了解他,他也了解我们,一旦他先对我们下手,一切都迟了!”
“撤!”
街道上。
小雨连绵。
一柄大红色纸伞,一袭白衣,林轩朝一处酒楼走去。
哒!哒!
脚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胧细雨中,手中的红色纸伞微微倾斜,丝丝雨水如线一般从伞沿滑落。
纸伞遮住了脸庞,独有略显清淡的声音回荡在风雨中。
“穿一身青衣颇有些不自在,现在换上这白衣,倒是舒服许多。”
“我身上的青衫很不错,乃是由千丈冰山上的雪蚕吐出的丝制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上就像穿着云一般,没有分毫重量。”身后传来一阵愤懑不平的声音:“这一件衣服价值千两黄金,甚至可以说有市无价。你为何偏偏选择穿这白衣?那衣服不光质地不如我,在价钱上也远不能与我的相比!”
沈行之赞同道:“这衣服岂止是不错,随意一点边角料都够买下一座酒肆。不论和什么样的人相处长生剑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风格都未曾改变,但我也很好奇,你为何会如此选?”
林轩摇头说道:“长生剑换上其他衣服就不能称作长生剑!唯有穿着白衣,别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总归气派一些。”
不过是一件衣服而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扬州(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