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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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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流民
    王大壮是一个流民,不过在六个月前还是南昌府治下的一个农民。自己租种村中刘地主家二十亩地,本日子过得还不错。

    刘地主家租子要的不太狠,只要六成,这比其他村里的七成要强很多,自己和老爹一年下也能混个温饱。也许过几年老爹攒够二两银子能给自己找个老婆,本王大壮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没想到流寇张献忠了,粮食全都被这帮天杀得流寇抢走,老爹就说了一句我们怎么活就被那帮如狼似虎的流寇砍死了。

    王大壮的东家刘地主全家被杀,刘地主那个漂亮女儿也被流寇掳到城里生死不知。王大壮就成为一员光荣的流民。

    王大壮跟着大队躲着流寇,一直南下。北方听说比江西还要乱,现在只有南方还有算太平。

    就这样王大壮在山区躲藏了半年到广东,要感谢的是毕竟在南方,气温没有北方那么低。在大山里怎么说也能弄点吃的,这群流民才没有和北方一样发生人吃人的惨剧。

    到了广东南雄府,刚开始地方官府还管一管这帮流民,每天舍一顿能照出人的稀粥。但是随着越越多的流民南下。官府已经停止了施粥。

    王大壮今年十八岁,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不饱饭真是一种煎熬。有时想起还不如和老爹一样死了好。

    正在这时佟养甲的人拿着东莞县衙开出的路条到南雄府,找到知府说要招人南下去种地。知府巴不得这帮泥腿子全部滚蛋,更何况还得了五百两银子的好处,自然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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