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见面,但前一次在京城遇到了五鼠行刺,情势紧急,根本也没机会多说几句话。如今再次见面,虽然心中都明白彼此算得上是生死对头,但表面上却和和气气,颇有些老友叙旧的亲热之感。
这边两位钦差虚情假意地敷衍着彼此,亲亲热热地进了陈州城。庞昱做出豪爽好客的样子,以陈州主人自居,非要请包拯到他的安侯府居住。包拯自然百般推辞,最后终于定下了在陈州府衙下榻。一番让人牙酸的客套之后,包拯终于恭送走了安侯,得以安静下来。
送走安侯,包拯揉了揉笑得牙酸的腮帮子,翻了个白眼,转身回到陈州府衙的后堂。一进门,却看见一个身穿长衫的俊俏公子站在书桌旁边,一手拿着毛笔,双眼端详着放在书桌上的纸张,眉头微皱,正在沉思,仿佛是在琢磨着要写什么东西。这公子不是别人,自然是公孙策。
最近这段时间,包拯很少看见公孙策对什么东西如此认真,便忍不住饶有兴趣地走上前去,笑道:“公孙先生在写什么,让本府也来看看?”
公孙策瞥了包拯一眼,冷笑道:“若不是你那一笔字实在是不能见人,这东西确实应该由你来写。”
想来这几年包拯挨公孙策的骂也算是家常便饭,早就习惯了。如今听到他讥讽的又是他的字,这种习以为常的东西他自然不会在意。相反,此时他却被桌案上的那张纸吸引了注意力,双手将纸捧起来,仔细读了读,忍不住赞道:“这措辞果然不错,公孙先生,你这写的可是安民告示?”
第4章 .陈州案(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