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清朝当奸臣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36章 恨欲狂
些流着鲜血的刻印就永远不会愈合。

    1645年,5月2日,当时大雨倾盆,多铎宣布在扬州城内进行了屠杀。清军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死者高达八十万。

    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在清军攻破嘉定后,清军将领李成栋三次下令对城中平民进行大屠杀。在屠城过程中,城中百姓或者悬梁自杀或者投井和跳河,被砍断手和脚的百姓在地上挣扎着,清军将一大部分逃生的百姓赶到河边,然后将他们赶进河中纷纷淹死,河里的水都不能流动了。

    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昆山县人民杀该县清委知县阎茂才,起兵反清。七月初六,清军破城,随即屠城,士民死难者达数万人。清军屠昆山的时候,有妇女千人藏匿在昆山顶上。有个小孩忍不住哭出声来,被清军现,于是大肆屠杀这些妇女。“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

    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

第36章 恨欲狂(4/6)